第14章(1 / 2)

陆择见他紧张兮兮的样子,也跟着他出去,阮惜时打开走廊的灯,走到鸭棚那里,他刚靠近一点,就听到小鸭子们稚嫩的叫声。那些小家伙天黑以后就乖乖回到笼子里,趴成一团取暖休息,但是看到一点光听到一点声音后,就会躁动起来,对着阮惜时他们吱吱叫唤。

阮惜时安抚地摸着小鸭子的身体,小心翼翼地把它们哄安静了,才轻手轻脚地走开。

陆择看他像个忧心忡忡的老父亲那样,笑着问他:“怎么样,小鸭子们还好吗?”

阮惜时听出他在打趣自己,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,应道:“它们很乖。”

陆择笑道:“既然它们没事,你也早点睡吧,明天早点起来喂它们吃饭。”

阮惜时重重地点了点头:“嗯!陆择哥你也早点睡,晚安!”

第20章 春20

阮惜时心里惦记着小鸭子,睡觉都梦到那群毛茸茸的小家伙,以至于天蒙蒙亮,他就爬了起来,打开房门出去看小鸭子怎么样了。

小鸭子比他起得还早,这会已经在小棚子里溜达了,一只两只伸长了脖子往外面瞅,吱吱吱吱地叫个不停,仿佛在说它们饿了。

看到有人靠近,小鸭子们不仅不害怕,还仿佛记得阮惜时是喂养它们的新主人那样,对他扑腾着小小的翅膀,叫得更欢了。

阮惜时一向对小动物都没有什么抵抗力,见这群小家伙们一副饿得狠了的样子,心疼极了,一边吹着口哨安抚它们,一边打开厨房的门,舀了一勺子昨天从鸭崽贩子那里买回来的饲料,放到鸭棚的食盆里,惹得这群小家伙争先恐后地往里面挤。

阮惜时就站在外面看着,这些毛茸茸的小家伙充满了活力和无畏,随遇而安,他在这些小家伙身上学到了积极向上的态度,心态跟以前也大有不同。

陆择也是被小鸭子的叫声吵醒的,他穿好衣服出门,只见阮惜时一动不动地看着那一窝小鸭子,眼神柔和得要滴出水来。

他再次觉得这个男孩身上有一股能让人放松平和的能力,在阮惜时面前一切尘世喧嚣都可以忘记,陆择想这可能就是返璞归真吧。

阮惜时看了多久的小鸭子,陆择就看了多久他,等他从小鸭子身上回神,才发现陆择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起床了,正靠在门边面带笑意地看着他,那一张无法形容的好看脸庞,无论看了多久,都能让阮惜时心悸不已。

他微微撇开脸,不自然地跟陆择打了个招呼:“早上好,陆择哥。”

陆择笑着说:“你也早。”

阮惜时不好意思地干笑道:“因为惦记这些小鸭子,所以就起得早了点。”

陆择看了一眼小棚子里的鸭崽子,一个个活蹦乱跳的,明知故问道:“小鸭子们还好吧?”

阮惜时用力地点了点头:“它们都很精神,适应性很强。”

然后他想起来自己起床了半天,就一直站在这里看小鸭子,忘记做早饭,他自己倒不要紧,但饿到陆择就不好了。

于是阮惜时洗干净手,问道:“陆择哥你早餐想吃什么?”

陆择回去拿牙刷杯子准备洗漱,闻言应道:“都可以。”

都可以这个回答就很让人为难,阮惜时本身也不是下厨很厉害的人,他在厨艺上的造诣仅限于能填饱自己的肚子,要是他自己一个人还好,就算早餐一年到头都吃煮红薯或者面条他都能忍受,但现在多了个陆择,他下意识就不想委屈陆择,于是天天绞尽脑汁在想第二天早餐该吃什么。

趁陆择在卫生间解决个人卫生的时间,阮惜时把厨房里装粮食的大缸翻了个遍,他在里面翻出来一袋子花豆,想起来这是去年秋天他从屋子外面摘回来晒干储藏起来的。

他这段时间为了丰富陆择的饮食,尽量每天都做不一样的菜,但农村条件有限,吃来吃去都是那几样菜,阮惜时觉得他想菜式都要想头秃了。

看到这袋花豆,阮惜时突然有了想法,他抓了两把豆子放进碗里用水浸泡起来,准备一会到村中猪肉佬那里买一根尾椎骨,中午煮饭的时候蒸个肉骨花豆,改善一下陆择的伙食。

这样想着,阮惜时就不在早餐上下苦工了,他随便煮了两碗面条,等吃过早饭,他跟陆择说他要去村中买肉,陆择便要同他一起去。

陆择来到这个村子已经有大半个月的时间,村里的人也习惯了他的存在,对于村里突然多了个陌生人这件事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,都把他当成了同村,见到面也会打个招呼。

他们去村中一路上遇到不少挑着有机肥去地里种玉米花生的村民,见了面就相互问一声去哪里,阮惜时就指了指猪肉佬摆摊的方向,跟对方说去买肉。

村里的生活水平还不高,猪肉也不是每家每户天天都能吃得起的东西,买一刀切的猪肉,起码要吃两三天,所以每次看到别人家买肉,其他人都要羡慕很久。

听阮惜时说要去买猪肉,路上遇到的村民就调侃道:“今天是有什么好事吗,都要去买肉庆祝了?”

阮惜时不好意思地解释道:“没有啦,也是好久没吃肉了,买一点回家打打牙祭。”

村民这才说:“那行,你们去买吧,等回头路过你家了,你可要请我进去吃饭啊。”

阮惜时笑着应道:“那我中午多加一把米。”

村里人大多会这样开玩笑,并不是真的要去别人家里蹭吃蹭喝,这也算是一种风土人情,路上阮惜时这样跟陆择解释道:“村里人喜欢这样调侃,你不用放在心上,以后要是有人跟你这样说,你也只需大大方方地答应就行了。”

陆择觉得村民之间这种往来十分新奇,好像一村人就像是亲密的一大家子,说话间不需要考虑太多,而且各个开朗热情,比起城市里头门一关谁都不认识谁的情况要有人情味很多。

村里有一条街,虽然比不上镇里头那么繁华,但也有几个铺子几个摊子,平时卖些肉类蔬菜日常百货小孩零食什么的,是村里最热闹的地方。

阮惜时带着陆择认路,一路走到猪肉佬的摊子,猪肉佬算是村里最富的那户人家,早年就承包了村里的猪肉生意,钱赚得多,人也长得肥头大耳油光满面大腹便便,很符合陆择对猪肉佬的认知。

见到阮惜时,猪肉佬大嗓门地问道:“时仔,好久不见了喔,今天来买肉啊?”

阮惜时走到摊前,仔细地打量着摊上的猪肉,他们这会来得早,猪肉还很新鲜,阮惜时指了指上面的尾椎骨跟猪肉佬说:“猪肉叔,我要这段骨头。”

猪肉佬爽快地给他称了,说道:“八块八,算你八块钱吧。”

那段骨头其实也没多长,不过行情就是这样,骨头比肉卖得贵,八块八对于村里很多人家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了。

阮惜时付了钱,从猪肉佬那里接过斩好的骨头——猪肉佬虽然长得三大五粗,其实很细心,他看阮惜时斯斯文文的,不像是有力气干重活的人,所以阮老师去世后阮惜时到他家买骨头,他总会帮忙斩好。

猪肉佬见他还没有走的意思,就问他:“时仔你还想买些啥?”

阮惜时回头问陆择:“你喜欢吃猪血吗?我们买块猪血回家跟菠菜煮汤吧?”

猪肉摊旁边挂着一个桶,里面装着一块块凝固的猪血,这玩意儿便宜,几毛钱好大一块,吃不起猪肉的人家偶尔也会买几块回家解解馋,跟猪头猪耳猪内脏猪尾猪蹄那样,是很难买到的东西。今天他们来得早,所以才看到有,等太阳再大一点,在地里干活的农民收工路过,肯定就会被他们买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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